香港国际机场去年客运量按年回升逾3倍******
中新社香港1月16日电 (记者 韩星童)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16日公布,香港国际机场去年客运量共570万人次,按年回升逾3倍。
去年,香港国际机场客运量按年上升318.4%。货运量及飞机起降量合共为420万公吨及138700架次,分别下跌16.4%及4.2%。
机管局行政总裁林天福表示,由于疫情影响持续,香港国际机场去年经历充满挑战的一年。然而,香港特区政府于去年下半年放宽旅游限制及入境旅客检疫要求,机场终于迎来曙光。去年最后一季,机场客运量开始回升。踏入2023年,随着与内地首阶段“通关”,机管局深信机场旅客量将会继续恢复。
林天福表示,在疫情下,机管局仍致力提升机场设施,为航空交通复苏作好准备。过去一年,第三跑道正式投入运作,标志着三跑道系统项目的重要里程。天际走廊于去年11月启用,这条全长200米的行人天桥连接一号客运大楼与T1卫星客运廊,带来全新便捷体验。
他也提到,机管局还在整个离境过程应用人面识别技术。尊贵购物区及登机闸口范围已完成翻新,为旅客提供更多设施,感觉耳目一新。
另外,去年12月,机场客运量达16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跃升938.7%。飞机起降量同比增加8.7%至15770架次,货运量则较去年同月下跌26.4%至351000公吨。
机管局表示,受香港居民及访港旅客人数上升带动,客运量于去年12月增长,往来东南亚及日本的旅客量升幅最为显著。
机管局也表示,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加上全球供应链受阻,货运量继续受到影响。进口及出口货运量分别较去年同月减少33%及26%。月内,往来东南亚、北美及欧洲的货运量录得相近明显降幅。(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