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科普中国繁星追梦】科技工作者的价值,王淦昌用一生践行******
1
王遵明是王淦昌的小女儿
在她看来
父亲王淦昌除了比较忙
与别人的父亲并没有什么不同
父亲出差开会时
就会寄回几张明信片
文字很简单——
都是“你们注意身体、好好学习”
“记得帮妈妈做家务”这样的嘱咐
2
解放后 因国家需要
王淦昌投身两弹研制工作
父亲在家绝不提自己的工作
经常全身是灰 风尘仆仆地回家
穿着破旧衣裳
就像工人一样
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成功时
他突然提出想出去逛逛
一家人去了趟香山
看看风景和当时的眼镜湖
那时的王淦昌才难得的放松下来
3
“两弹”研制成功后
王淦昌仍继续在科研领域不断探索
作为最早在我国介绍核电站的科学家之一
王淦昌以极大的热忱推动我国核电的建设
为我国核电事业迈出艰难的第一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消除大家对核电的恐惧心理
72岁的王淦昌以一个科学家的远见卓识
主动去中南海讲课
组织展览,发表文章,宣传发展核电的必要性
王淦昌说
“我们能自行设计、制造原子弹,
为什么就不能自行设计、建造核电站?
现代化是不能从国外买来的。”
4
1978年 71岁的他调回北京
任核工业部副部长兼原子能研究所所长
可4年后 他就辞去了职务
只在所里领导一个小组
继续从事激光核聚变研究
理由是:要做科学家 不做科学官
别人可以担任的工作
我何必一直担任下去呢
但是有一项工作我是不会辞掉的
就是科研
谈起科技工作者的价值
王淦昌说,
就是要为国家作出贡献
国家需要什么就做什么
而且必须做出来!
这是他用一生践行的价值观
谨以此片纪念王淦昌院士诞辰115周年
出品人
杨 谷
总监制
宋乐永 侯林
总策划
战钊 宋雅娟
本期编导
金赫
制作
光明网科普事业部
特别鸣谢
中国核学会
联合出品
中国科协科普部 中国科学技术馆 光明网